学校各部门:
新学期开学用电渐入高峰期。为确保用电安全,消除用电事故隐患,现就加强用电安全管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用电安全意识,使用人员要经常检查用电线路、设备,确保用电安全。
二、任何人不得私接电源,严禁在插座附近存放可燃物,禁止在办公室使用非办公用电器和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宿舍内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或自制的用电器具。
三、学生宿舍内禁止存放和使用电冰箱、电炉、电饭锅、电炒锅、电磁炉、电热杯、电热取暖器、热得快、电熨斗、电热毯及其它易引起安全隐患的电器。
四、不能私拆灯具、开关、插座等电器设备,当漏电保护器(俗称漏电开关)出现跳闸现象时,找电工排查故障,不能私自重新合闸。
五、严禁在办公区域、教学区域、学生宿舍、实验室、地下空间等地违规停放电动车和给电动车充电;杜绝在学生宿舍、教学楼、办公楼等所有公共建筑楼道内堵塞疏散通道、私自安装插座、乱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的危险行为。
六、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关闭电源,及时报告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七、下班后,电脑、电水壶、电扇、灯具、空调等所有电器要及时关闭,外接插座一律断电。坚决杜绝长明灯、长开机现象。
八、珍惜电力资源,养成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的良好习惯,当长时间离开或不使用时,要切断电源(特别是电热器具)后才能离开。
九、请全体在校住宿教职工和学生学习、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以便在发生初起火灾时及早扑灭,减少火灾损失。
十、各部门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宣传教育,对重点区域用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通过自查或聘请专业人员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学校安全稳定。
广东培正学院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