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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化填写电子请购单的通知

培正办普〔2017〕18号

     

学校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规范采购管理工作,各部门在提交纸质请购单的同时请登录学校采购软件平台(http://cgzx.peizheng.net.cn)填写电子版请购单,并同步审批纸质、电子请购单,希望各部门配合,现将电子请购单填写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购部门和请购经办人原则不允许指定品牌、特定型号进行采购。如因特殊工作需要需指定品牌、特定型号进行请购,须书面说明原因,并由请购部门负责人及主管校领导签名确认和部门盖章。如没有书面说明,采购中心将忽略所指定的品牌和特定型号。

二、请购部门和请购经办人要求采用网购方式进行采购的,须提供品牌、型号,提供网店链接。同时应在“备注”一栏填写“要求网购”。对于填写“要求网购”的合格请购单,采购中心将优先处理。

三、有立项预算编号的采购项目,必须填写“项目负责人及电话”一栏。并且将立项申请书及其所有资料作为该请购单的附件,与请购单一起提交,否则,采购中心将作退件处理。

四、提交项目类请购单,需提供《xx项目立项申报书》,经有关部门确认的改造项目描述,包括效果图、物资设备清单、功能需求、规格、颜色(如有可能提供色卡)、质地、质量要求、性能要求和技术参数等。

五、“紧急程度”一栏分3个等级,分别是“加急”“紧急”“一般”,请如实填写,不能空白。填写“加急”或者“紧急”的请购单,请书面说明,连同请购单一起提交到采购中心。

六、请购单中“使用地点及用途”要填写清楚所请购单物品是准备放在何处使用、做何种用途,不得留空白。

七、“备注”一栏有请购经办人填写,填写内容包括:是否要求网购和其它对所请购单物品的补充说明等。

八、请购经办人应按照请购物品的分类来填写。“分类名称”一栏应填写:“家具”“工具”“文具”“零件、配件”“软件”“办公设备”“教学设备”“日常用品”“食品、饮料”“体育用品”“服装”“鞋类”“消防器材”“通讯器材”“保安器材”等。如果请购经办人不清楚所请购物品的分类,可以自定义填写或“不清楚”,不能留空白。同一分类的请购物品可以多件物品填写同一张请购单,不同分类的物品不允许填写在同一张请购单上。否则,采购中心将不予受理。对于自定义填写和填写“不清楚”的请购单,必须每1件物品填写1张请购单。

九、“物品描述”由请购经办人填写,关于所请购物品需求的形状、材质、功能、参数等,能够令采购经办人按照物品描述进行采购操作的资料。如果栏目的空间写不下,可以用附件补充资料,在“物品描述”栏填写“详见附件”。不应填写“见样板”或者留空白。

十、“单价来源”一栏必须如实填写。无论是否要求网购,都不能简单填写“市场调查”“网络查找”。要真实填写单价的来源,要填写哪一个公司的报价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或哪一个网站查找到的价格,尽量在京东商城、苏宁易购、国美、亚马逊,须附上该页面的链接。

 

 

 

                                                                                                        广东培正学院

                                       2017 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