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正人普〔2018〕5号
各二级学院、直属系(部):
根据《广东培正学院教师国内高校访学进修管理规定》(培正人〔2017〕30号,附件1)精神,学校今年将继续实施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推荐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参加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具体安排如下:
一、选派条件
(一)在我校从事一线教学工作满3年以上(含3年),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的专任教师。
(二)近1年内没有严重教学事故或受到行政处罚。
(三)其它条件以教育厅当年的通知要求为准。
二、选派名额
根据学校的重点学科建设规划及强师工程规划要求,选派名额分配原则为各部门符合选派条件教师总人数的5%(附件2)。
三、选派程序
(一)申请者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附件3,一式两份,填至“申请人所在学院/系推荐意见”栏,其中首页的“申请志愿”栏暂不填写)。
(二)申请者按照《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所列的项目提供相应的证书和证明(包括论文原件、科研立项书或结题书的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及鉴定证明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各种荣誉证书复印件)。如在本校从事教学工作不满五年的,则需提供原单位的教学任务书、年度考核结果(或工作证明)。所有材料(含附件3的电子版)统一提交至所在单位(不用装订,仅需用夹子或回形针夹好,装在1个或多个档案袋里面;档案袋的封面需贴上材料目录表,底部注明申请者姓名)。
(三)各部门收齐申请者的所有申报材料,于2018年4月24日16:30前将全部材料(即附件3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以及申请者的所有证明材料)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
(四)经学校师资建设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的申请者可先与拟申报访学学校的导师事先进行沟通,教育厅正式的选派通知下发后,登陆“国内访问学者查询系统”,进入“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确认学校、专业和导师信息,并将《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的“申请志愿”栏填写完整,电子版发送至教师发展中心。
四、有关要求
根据“创新强校工程”有关规定,高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项目列入高校教师队伍建设评审考核指标,作为安排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奖补经费的重要因素。为此,学校已将实施国内访问学者计划情况纳入二级教学单位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是“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师进修任务”考核指标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部门积极做好本部门国内访问学者选派人员的推荐工作。
附件:1.广东培正学院教师国内高校访学进修管理规定
2.广东培正学院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推荐名额分配表(2018年)
3.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
附件不随文印发,本通知及附件可登录学校教师发展中心网页(http://jsfz.peizheng.edu.cn/cat.php?id=10)的“通知公告”栏下载。